根据山东省制定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和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布署,自9月15日起实行教职工晨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现由后勤工作处负责、校医院制定了“晨检及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要求各院、系、部、处(正式职工、流动岗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在内)专人负责,认真填报。
具体填报事项要求和表格在FTP—后勤工作处—教职工晨检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