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为了了解项目研究的进展和完成情况,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并取得预期的研究成果。学校将对省级、校级立项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一) 中期检查的方式
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递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中期检查报告。
请各院系教务员于2009年12月4日之前将本院系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交教务处教研与质量科。纸质版一份。
联系人:刘玉平 5687145
附件一:教学研究项目
附件二: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