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招收飞行学生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同学: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教育厅同意在山东各有关高校招收飞行学生的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在我校大学二、三、四年级(即08、07级和06级)本科男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招收简章及体检要求见附件一、附件二。
在大学生中招收飞行员不仅是国家培养高素质飞行员的需要,也是学生重新选择专业和对人生的又一次选择机会,请各院系接通知后,及时向有关学生宣传,并将报名学生人数于12月22日下班前报到教务处,电话5687010。
特此通知
附一: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简章
附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招收飞行学生简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内院校从2009年大学二、三、四年级本科男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三十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飞行学生的范围
招收范围:1、山东省内院校2009年大学二、三、四年级本科男生;
2、大学二、三年级学生年龄为22周岁以内,四年级学生年龄为24周岁以内;
3、不招收本科三批学生、艺术生,体育生。
二、招收飞行学生的条件
报考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本人、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忠诚老实,作风正派,成绩优良,体格健壮,仪表端正,性格开朗,反应敏捷,动作灵活协调,志愿从事民航飞行事业,符合飞行员的身体条件(详细情况看身体自荐标准)。
三、报名办法:2009年12月12日前,携带校园一卡通到教务处主楼337房间报名,或打电话5687010报名。
四、初检时间和地点:
于12月14日下午15:00在山东大学威海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威海市北环海路130号)体检。
五、录取办法:经以下步骤,择优录用。
① 报名筛选;②身体初检;③上站体检;④综合考评;⑤录取转学;
⑥签订培训协议,入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习。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招飞咨询电话:(0532)80892308 13805425968
联系人:
附件二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学生
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委托培养)
飞行是一门复杂的技术工种,对人体有着特殊的要求,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才能保证圆满地完成学业并长期胜任飞行工作。报考飞行学生的身体条件总的要求是:发育良好,体格健壮,爱好文体活动,性格开朗,智力中等以上,处事果断灵活。我们欢迎广大的航空事业爱好者前来报考。
为了顺利完成飞行学生的招生工作,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损失,现将自荐标准列后,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报名。
自荐标准:
1、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4公斤;身高不得高于185厘米,
体重不得超过80公斤。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寻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
蛋白尿;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耳朵未流过脓,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不得低于C字表0.5;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砂眼或
倒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