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二〇〇九年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老师:
省科技厅通知,为做好2009 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的申报、编制与下达工作,根据《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和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对行业技术进步有导向和促进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基础,市场前景广阔;
3 、覆盖面广,辐射力强,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
4 、项目实施单位具有较高的吸收新技术的积极性和较强的技术力量,具备消化、吸收技术的基础条件。
5 、申报项目已经通过技术鉴定。
二、申报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进步的要求, 2009 年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重点支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技术和产品;产学研结合、协作攻关的先进技术和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社会公益技术;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获得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对行业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等。
三、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要求并通过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填写附件中的汇总表和建议表,将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截止日期:请于11月18日将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附件:1 、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汇总表
2 、山东省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建议表
联 系 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5687217
科技处信箱:whkyc@163.com
200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