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通知
 

根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我校于20154月就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缴存基数按2014月平均工资执行,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00元,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2160元,个人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分别为12%

新的公积金基数从20151月开始执行,1-3月公积金差额在发放4月工资时进行补扣。

具体计算方法:

公积金基数=2014岗位工资合计+2014薪级工资合计+2014基础绩效合计+2014奖励绩效合计+2014其他津贴补贴合计+2014人事补发工资合计)/12个月

公积金=公积金基数*12%

提示:请教职工按上述公式计算公积金基数,如有不符请咨询5687007-802 宋会计。

 

 

财务处   

2015413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