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学校启动了“工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为了推动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时间要求。
6月3日之前,各院系将选拔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联系人:张振宇,电话:5682036)。
2. 学生选拔条件。选择少数品学兼优的学生(不超过学院学生数的5%)参与计划;选择对象为大三年级的学习成绩优秀(前五学期成绩排名前10%)、具有领导潜质的优秀学生。
3. 学生选拔程序。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提交申请;再经各学院组织初选,并进行严格面试,择优选拔;最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教务处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