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依据《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管理暂行规定》校资产发〔2013〕133号文件(见附件)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办公设备及家具使用状况和需求,申报《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申请计划书》。教学及直属单位的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购置经审核购置计划和配置标准后,经费支出和资产采购均自行办理。
计划书提交电子版和文字版各一份,于2015年9月21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
地址:主楼321室 联系电话:5687937 腾讯通:9908002
联系人:杨易林
附件: 1.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管理暂行规定
资产管理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