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更好地开展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勤学敏行、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引领全校学生崇尚荣誉、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大力传承和弘扬我校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优良传统,奖励在过去一年里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和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4—2015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学生集体奖项:优良学风班、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
2.学生个人奖项: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留学生。
3.教师个人奖项: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于2015年10月17日—11月15日进行。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10月17日—10月27日
| 各院(系)下发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学生申请、各院(系)联评; |
10月17日—10月20日 | 院系上报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材料,学校组织联评 |
10月27日—11月2日 | 院系审核、审批;候选名单公示、汇总、上报; |
11月3日—11月9日
| 学校对候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材料核实; 召开标兵集体及个人的联评及经验交流会; |
11月9日—11月15日 | 整理、核实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材料进行网上公示; |
11月16日—11月20日 | 印发表彰文件,进行表彰和奖励。 |
请各学院根据本次评优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三、其他
1.请各院系严格按照学校评优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次评优,务必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如有弄虚作假,将给予通报批评。
2.请各院系于11月2日下午5点之前将各类评优登记表、评审统计表、以及标兵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候选名单和事迹材料上报到教育管理办公室H231。
3.请各院系在上报表格(电子版和打印版)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字号和字数排版上报,否则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
4.评比办法及所需表格见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