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申请辅修双学位、第二专业的工作已开始,请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进行申请(《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管理办法》、《本科生修读二专业的管理办法》见附件四),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
1.2015级学生可以申请辅修双学位或者第二专业;2014级学生申请辅修第二专业。
2.思想品德好,在校期间为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考核成绩未出现过不及格,平均学分绩在70以上。
4.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只能修读与主修专业学位类别不同的专业。(学位类别及各专业拟接收人数,见附件三)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20日
申请辅修双学位的学生请下载《辅修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下载《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二)。将表中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及之前的所有各项内容填好,连同表后标注中需提供的材料准备齐全之后,送到拟申请辅修专业所在的院系。
2.7月22日
各院系将同意接收辅修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五)及学生的申请表交教务处。
3.7月26日
教务处将申请辅修名单进行网上公布。
三、选课
申请辅修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根据教务处通知的选课时间及方式进行辅修选课,标志辅修开始。
附件一:辅修双学位申请表
附件二:辅修第二专业申请表
附件四:辅修双学位、第二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五:2015级辅修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