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秋季学期博士学位资助费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2016年秋季学期博士学位资助费发放工作已经启动。凡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职工攻读学位暂行办法》校人发[2012]91)规定,同时学位档案已经归档者均可申请。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各单位行政秘书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并统一于1021下班前报送材料至师资办公室(H223)。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纸质版1份)

联系人:孟令宏、宋森森

  话:5687008

人力资源处  

20161012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