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2016年秋季学期博士学位资助费发放工作已经启动。凡经学校批准攻读博士学位且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职工攻读学位暂行办法》(校人发[2012]91号)规定,同时学位档案已经归档者均可申请。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并按时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各单位行政秘书负责本单位申报工作并统一于10月21日下班前报送材料至师资办公室(H223)。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博士学位资助费申请表(纸质版1份)
联系人:孟令宏、宋森森
电 话:5687008
人力资源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