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进思政课堂

12月5日下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我校2016级法律基础课在G102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张运所副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张景明副教授分别就《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和《聂树斌案改判无罪的法治意义》进行专题讲解,并与学生现场互动。

张运所副教授讲到,法治是宪法追求的目标,宪法是实现法治的法律保障。聂树斌案件得以纠正无疑是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又一重大事件,是中国司法面向宪法的庄严宣誓——尊重保护人权,秉承司法公正,必将在全社会产生信仰法治、信赖司法的正能量。张景明副教授讲到,刑事司法的最高境界是无冤,聂树斌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无罪是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中实现的,彰显了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强调宪法人权的司法保障,重塑司法公信力、纠正冤假错案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

1608301班王健同学在课下表示,今天这节法律基础课,让我感悟了很多。在第三届国家宪法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聂树斌无罪,这对于我国当下的法治发展将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1608201班高宸同学讲到,国家设立宪法日,意在维护宪法的权威,也展示了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聂树斌案——这宗沉寂了22年的冤假错案的重审,不仅还了聂树斌清白,也给他的家人和社会各界一个很好的答复,这展示出国家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重视。(思政部/文 张玉芹/图)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