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发挥校园新媒体平台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服务广大师生中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根据《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校园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校党发201728】号),现决定集中开展校园新媒体自查梳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登记范围包括:以学校及各基层单位、班级、社团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QQ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中英文简称或学校机关部门或学院名称的,虽不含学校名称但由校内机关部门、学院或学生组织注册或者运营管理发布涉及学校内容的,以及师生以个人名义注册或运营管理但发布的信息内容涉及学校的均在本次自查范围。

二、时间安排

1. 20181212日至17日,自查梳理阶段。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内新媒体平台进行自查梳理,掌握运行状态,对“僵尸”账号予以整改或关停。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工作部宣传工作办公室备案。

2.20181218日至19日,提交相关材料。各单位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新媒体账号年检表》(见附件1)填写账号相关信息,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校园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校党发201728】号)规范各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各主办单位要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平台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健康。

2.严格落实备案制度。需要开通新媒体平台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事先须提出申请,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新媒体申请备案表》,经主管单位审查,党委工作部审批通过后,方可开通运行。师生员工以个人名义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不得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工大***”名义运行,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3.做好新媒体平台管理与人员教育工作。各新媒体平台主办单位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规范发布流程,要严格执行“先审后发”“重发重审”的内容发布审查制度,主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正确性、导向性进行严格审查,坚决防止出现涉及反动、谣言、涉密等内容。倡导建立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抵制粗制滥造、与立德树人大环境相悖的宣传内容。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不要以个人名义开设与学校相关的新媒体账号,遵纪守法,做文明网民,切实维护学校形象。

4.不断提升舆情监控与处置能力。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要落实新媒体内容发布联动机制,各新媒体平台应按学校官方发布的信息进行转发,不得擅自编辑修改。如发现有损党和国家、社会、学校声誉等不良信息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党委工作部宣传工作办公室报告。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报送方式

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党委工作部宣传工作办公室(主楼316),电子版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都芯男,电话:5687003,邮箱:hitwhxub@163.com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新媒体账号年检表》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新媒体账号信息汇总表》

 

 

党委工作部

20181212

附件2:新媒体平台登记备案表.doc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新媒体账号年检表.doc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