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参保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发生假期住院情况的报销工作程序,现将威海市医保处关于学生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或其他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患病住院的规定公布如下:
一、资料准备
学生在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或其他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患急病必须住院发生费用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后1-2周到所住医院复印);
(2)诊断证明书;
(3)住院总费用清单;
(4)国家正式住院发票等票据;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校院、系出具的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住院的证明;
(7)本人威海市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报销程序
学生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或其他原因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患病住院的,按以上要求备齐报销资料后,到校医院二楼医保办公室审核材料,由负责老师告知报销方法。校医保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5687650。
若尚有其他疑问,亦可直接咨询市医保处。
市医保处咨询电话:5190860、5190952;
市医保处地址:①胶州路7号(具体地址为威海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与三角轮胎厂之间,乘12路车在消防支队下车过马路即见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办公地点在一楼)②火炬大厦一楼9号窗口,电话:5629010。
三、其他
如果属于急、危症或者意外伤害,本人或亲属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告备案。
异地住院报备咨询电话:(0631)5190857;
异地急诊报备咨询电话:(0631)5190863。
后勤保卫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