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年申请辅修专业 (学位)的工作已开始,请有意向的同学按要求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基本要求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试点)》(见附件一), 学有余力的在籍本科生,在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且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要优先学好主修专业。
学生可根据个人学习志趣在规定时间,参照各专业拟接收的辅修人数(见附件二)进行报名。2018级可申请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2017级只能申请辅修专业。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22日
申请辅修学位的学生请下载《辅修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三);申请辅修专业的学生下载《辅修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四)。将表中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及之前的各项内容填好,连同表后标注中需提供的材料准备齐全后,交给拟申请辅修专业(学位)所在的院系办公室。
2.
各院系将审核录取的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五)及学生的申请表交教务处。
3.7月26日
教务处将各院系审核录取的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布。
三、选课
已被录取的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根据教务处通知的选课时间及方式,按照辅修教学计划要求自主选课,按要求上课。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辅修学位(专业)教学计划-2016版(见附件六)
附件一 哈工大本【2018】70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试点)的通知.pdf
附件五 2019年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六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辅修学位(专业)教学计划-2016版.docx
教务处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