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鲁学位〔20166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精神,2019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2019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包括: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3.名额分配:每个院(系)原则上只可申报一项。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3.名额分配:每个院(系)原则上只可申报一项。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

2019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包括: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申报范围:201791日至2018831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申报要求:分别填报匿名和非匿名申报材料。采用匿名方式评选,匿名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影响匿名评审的信息,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各单位申报的学位论文须符合申报单位对文字复制比的查重要求。

3.名额分配:每个院(系)原则上只可申报一项。

(二)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2019年,将原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统一为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申报要求如下: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3.名额分配:每个院(系)原则上只可申报一项。

三、申报程序

(一)院(系)推荐。院(系)根据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院(系)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请于20191028之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二)学校初评。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近三年申报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项目或奖励的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

(三)网上申报。申报人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yjs.sdei.edu.cn:8317,学校拟推荐的申报人应在2019111日至1110日完成系统填报。

(四)材料报送。初评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推荐限额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

  

附件1:鲁学位[2016]8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申报表格.rar  

  

                      研究生处

                          20191015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