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参保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发生相关费用的报销工作程序,现将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公布如下:
一、报销项目规定
1.学生在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患急病必须住院发生费用的,备齐资料后到校医院二楼医保处审核材料,由负责老师告知报销方法。校医保处咨询电话:0631-5687650。
2.除以上情况外在正常教学期间内因其他特殊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外,如果发生急、危症或者意外伤害,本人或亲属必须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通过“威海人社”手机app——“急诊备案”向威海市社保中心备案。
报备电话:(0631)5190857
异地住院报备咨询电话:(0631)5190857;异地急诊报备咨询电话:(0631)5190863。
3.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门诊原则上不予报销。
二、资料准备
异地住院费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后1-2周到所住医院复印);
2.诊断证明书;
3.住院总费用清单;
4.国家正式住院发票等票据;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校院、系出具的因病休学、见习实习、寒暑假期间住院的证明;
7.本人威海市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备齐报销资料按以上要求办理报销事宜时,若尚有其他疑问,亦可直接咨询威海市医保处。
市医保处咨询电话:0631-5190857、0631-5190952;
市医保处地址:①胶州路7号(具体地址为威海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与三角轮胎厂之间,乘12路车在消防支队下车过马路即见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办公地点为一楼)②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社保中心(大厅旁边的小厅)电话:5629010。
未尽事宜咨询电话:0631-5687650 、5686918。
后勤保卫处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