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2021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位相关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下发通知,开展2020-2021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我市申报组织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条件

2020-2021年度山东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校区限报3项。具体要求如下:

基础研究项目。支持研究方向明确、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项目具有前瞻性、先导性、引领性,实施期内有望取得重大研究进展或理论突破,能为解决行业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破解关键科学原理、机理机制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1.支持对象: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研究实力强的人才团队,有较强基础研究实力的企业。优先支持承担过原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的单位及人才团队。

2.支持方式:直接补助,单项资助最高100万元。

二、申报推荐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为威海市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较好的人才、平台等科研条件和较强的科研能力。项目负责人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二)直接补助类项目同一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企业承担的直接补助类项目总投入中应有2倍以上于引导资金的自筹资金,优先支持自筹经费投入比例高的项目。

(三)地方政府、园区管委会等行政机构不能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中央在鲁高校、科研院所等中央预算单位及企业原则上不属于中央引导资金支持范围。

(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具体实施周期在项目立项时明确。项目立项后实际资助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请单位自行筹集。

(五)项目实施应有利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数、技术合同成交额、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开展创业辅导活动(场次)、带动脱贫人数(人)等指标。

(六)项目申请单位自行请3名本领域的专家出具论证意见并签字确认,附在申报书后面。

三、工作程序

1、由于限项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816日之前与科技处取的联系,告知申报意向,逾期告知不受理。

2、同意申报后。请于823日之前,连同一式一份正式申报材料和PDF电子版,一并报送科技处h227

联系人:王安,15166148061

附件1: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科技发展处

2020814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