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及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中秋及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上下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不等于“正常化”、“低风险”不等于“无风险”的意识,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中秋、国庆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要将学校放假安排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教务部门和各学院要按照调整的课程安排组织好教学等相关工作。

三、鼓励师生员工就地过节。确须离开威海的,要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教职员工须在“校园门户”中进行“教职工离威审批”,学生须通过“易班”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各单位要掌握其往返车次、航班、旅居地点等信息和健康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师生员工在返校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于返校后继续健康监测14天。

四、各单位须坚持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及留校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并按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上报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落实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少聚集等常态化防护要求。

五、后勤保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假期期间校园的管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的要求,守好大门,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进行入校资格查验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无关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六、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和国庆假期期间,学校政务总值班室(主楼218房间)安排24小时在岗值班,值班电话为:0631-5687000,请参与值班的领导人员按照学校值班安排做好政务总值班工作。如不能按时到岗值班,请务必及时做好调串班并提前告知学校办公室。请值班人员遵守值班要求,准时到岗并完成相关工作,省教育厅将对学校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应急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高效运行,学校纪委办将对假期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6日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