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区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通行安全,现就开展校区内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入校区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为经过交警部门按规定审验的合法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明;
2.驾驶人员需佩戴头盔,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车位内,禁止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楼宇内部;
4.后勤保卫处将联合交警部门对校内无证驾驶、车辆乱停乱放、违规从事外卖服务等现象按规定进行处理。
后勤保卫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