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区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通行安全,现就开展校内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入校的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为经过交警部门按规定审验的合法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资格证明;

2.驾驶人员需佩戴头盔,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3.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划车位内,禁止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禁止任何车辆进入楼宇内部;

     4.后勤保卫处将联合交警部门对校内无证驾驶、车辆乱停乱放、违规从事外卖服务等现象按规定进行处理。

   

 

 

后勤保卫处

2022年9月19日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