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工大威人发〔2023〕16号《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3〕16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印发<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哈工大人〔2021〕92号,以下简称《准聘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面向校内外开展2023 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及教师准聘岗位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青年拔尖人才
1.申报人应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岗位人选,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人才”副教授岗位人选,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师准聘岗位
1.申报类别:职务晋升、同级入轨
2.申报人应满足《准聘办法》及各单位《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细则》的选聘标准和申报条件。
3.年龄要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准聘正高岗位人选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准聘副高岗位人选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放宽5岁,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人选年龄放宽2岁。教学为主型准聘教授岗位人选为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其他申报条件
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实施办法的通知》(哈工大人〔2017〕503号),校内申报人自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2. 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准入、主讲教师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校内申报人申报副教授职称前通过准入考核,申报教授职称前通过主讲教
3. “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按准聘岗位聘任和管理,两者不可兼报,但都可同时兼报常规职称。
申报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满足以上申报条件,不得破格申报。
4.拔尖准聘通过后,申报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校本部的评审。
(四)准聘岗2021-2023聘期考核及续聘
2021-2023聘期的准聘岗教师须进行聘期考核,填写《教师准聘岗位聘期考核表》、3项代表性业绩、《岗位约定书》、《教师准聘岗位2021-2023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合格人员可继续执行下一聘期,最长不超过2个聘期。无论是否申报继续聘任,均需参加校区组织的聘期考核。
二、相关待遇
1.校区为校外“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其中教授岗位 15-50 万元(工科类不超过 50 万元,理科类不超过 30 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 15 万元);副教授岗位10-15 万元(理工科类不超过 15 万元,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10 万元)。
2.校区为校外“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提供安家费,其中教授岗位 40 万元,副教授岗位 15 万元。
三、相关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3.所有申报及答辩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申报人员需要于11月12日前登录评审系统,完成填报工作。
各单位须于11月2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主楼223:
1. 《教师准聘岗位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纸质版1份)
2. 《教师准聘岗位聘期考核表》(纸质版1份)
3. 3项代表性业绩(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概述和成果顺序保持一致,按重要性先后排序,如为论著,请提供论文全文、著作封面及目录,PDF不超过3M)
4. 《岗位约定书》(纸质版1份和WORD版)
5. 《教师准聘岗位申报信息汇总表》《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人情况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EXCEL版)
6. 《教师准聘岗位2021-2023聘期考核业绩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EXCEL版)
7. 教授会纪要(纸质版,须明确“同意推荐”,且体现申报人得票数及排序情况,职务晋升与同级入轨一并排序)
8. 党政联席会纪要(纪要须明确“同意推荐”,且体现申报人排序情况,职务晋升与同级入轨一并排序)
9. 公示报告
以上材料报送至主楼223室。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准聘*岗-姓名-申报书”、“准聘*岗-姓名-聘期考核表”、“准聘*岗-姓名-约定书”、“准聘*岗-姓名-代表性业绩”。
五、其他说明
1.“近六年业绩和贡献”认定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在哈工大的业绩和贡献。
2.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3.同级岗位多人申报学院需排序。
4.准聘岗位申报人可兼报特聘岗位,需要在“教学科研岗位职务评审申报系统”填报,网址:http://10.245.146.111,账号: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系统11月7日正式开启。详见《关于启动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的通知》。
5.佐证材料由学院保管备查,评审完毕退还申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