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下发,按照办法要求,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开展以下工作:

一、《办法》的宣贯(即日起至4月15日)

各学院、各部门深入开展《办法》的宣贯工作。通过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签订电动车安全承诺书、发放宣传资料、设计宣传展板、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对《办法》开展集中学习,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电动车消防安全知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办法》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做到教职工、学生和各类服务人员等应知尽知。

二、电动车校园通行证办理(4月15日至4月30日)

1.各单位要在全面动员的基础上,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电动车情况,对本单位师生已取得交管部门正式牌照的车辆进行登记备案4月20日前各单位《电动车备案登记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后勤保卫处保卫办公室,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1833962@qq.com联系人:王老师,电话:5687464。

2.4月30日前,后勤保卫处负责,校内各单位配合,根据备案表结合车辆实际,按照“一车一牌一证,无证禁用,动态管理,违规销证”的原则管理,以教职工工号、学生学号等为索引,按身份类别办理校园通行证,车辆与校园通行证一一对应,原则每人限办一个校内通行证。

三、集中整治(5月1日至8月31日)

1.从2024年5月1日起,全面禁止无校园通行证、伪造校园通行证、无牌、伪造牌照、牌照过期、来历不明、超标改装电动车进入校园。

2.6月1日至8月31日,后勤保卫处牵头组织对校园内无牌证等不合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限期驶离校园。期满无人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处理按照校区相关程序处理。

    四、常态化整治(9月1日开始)

1.自2024年9月1日起,不再办理学生电动车校园通行证。

2.后勤保卫处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凡无校园通行证电动车不准驶入校园。

3.后勤保卫处牵头组织常态化、日常化的违规查处工作在校园内主要路段、路口就无牌车辆、违规行驶、违规停放等进行集中检查治理,对电动车在校内违规骑行、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根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整治对于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动员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2.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处理好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

3.后勤保卫处要积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电动车校园通行的规范管理。

 

 

 

 

校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勤保卫处代章

2024年4月9

  

  

电动车备案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