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可持续开展,现就我校2024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续贷
(一)续贷工作
1.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各学院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名单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在校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其上一学年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字数在100—200之间,请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务必及时提交续贷声明。
特别注意:如学校名称填写有误,请在当地资助中心完成学校名称更改: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再填写续贷申请。
如个人信息(学号、学院、专业)有误,请自行修改。
2.完成审核工作
学工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如存在没有填写声明或不认真填写声明,将影响生源地贷款的申请。
3.回执校验工作
学生完成续贷申请后可继续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下载并打印回执,2024年秋季学期返校后学生持回执(或《受理证明》)根据学校通知办理网上校验审核工作。
注: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需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资助中心。
(二)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1.学生填写毕业生确认表
各学院根据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汇总名单,通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页面,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核实完善本人相关信息。如无误,点“确认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误或需更新,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后返回该页面完成申请,具体路径:在“个人信息变更”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后点击提交,不可缺任何项目。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请毕业生务必重视及完成信息确认,否则影响个人离校办理。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全面,并打印、签字、按手印。
特别注意:所有毕业生都需要做毕业确认,包括毕业后升学同学,19级降级同学也均要进行毕业确认。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需当地资助中心重新办理贷款,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以当地资助中心为准。
2.学院审核
各学院要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实学生各项信息,保证学生信息准确、详细。并于6月8日17:00前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打印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学工处留存。
3.复核学生申请完成确认
学工处对学生贷款确认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准予学生毕业。
4.注意事项:
(1)请通知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更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造成的贷款违约责任自负。
(2)毕业生可于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3)因休学、入伍、延迟毕业等原因导致就学信息有变更的学生,需要携带就学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到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二、其他省份地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及续贷
部分省份学生办理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华安助学或地方省份资助中心办理的地方农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此类贷款的学生请根据地方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办银行或金融机构具体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或手机APP端,按照流程要求完成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续贷或毕业贷款确认流程。
华安助学或地方农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办理过程中,续贷回执单或学费确认函可在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后,持回执校验单或确认函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办理。
校验确认后及时与地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反馈信息,及时将回执信息上传相关APP或邮寄,避免延误贷款校验和放款。
联系电话:0631-5687637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