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放假停课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办公室的放假通知,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
4月6日(星期一)的课程全部停课,学校不再统一安排补课,需要补课的老师可以单独申请。
请各位老师、同学注意。
教务处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