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违规车辆通报(七十九)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校区严重超速车辆通报如下:

日期

超速车辆

超速位置

单位

车速

2024-11-08 06:59:43

鲁KDF3145

大服对面2

校外

45

2024-11-07 09:10:11

鲁KS2P31

8公寓前2

校外

46

2024-11-06 06:31:55

鲁KDF3145

8公寓前2

校外

46

2024-11-05 12:54:05

鲁KF05S2

8公寓前2

校外

46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校区车辆违规停车通报如下:

日期

违停车辆

停放位置

单位

2024/11/2
  15:33

鲁K3377K

学子路

校外

2024/11/2
  16:51

鲁BD82202

六公寓后

校外

2024/11/4
  15:52

鲁KS1338

学堂路

校外

根据校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违规车辆进行以下处理:

一、校内车辆

(一)超速或违停一次,在校区网通报车牌号及所属单位;

(二)超速或违停累计三次以上,在校园网通报的同时将违停信息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报送至车主所在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二、校外车辆

(一)超速或违停一次,对车辆张贴违规停车告知单;

(二)超速或违停累计两次及以上,车辆信息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三、电动车充电车位管理

(一)占用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一次,在校区网通报车牌号及所属单位;

(二)占用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累计三次以上,在校园网通报的同时将违停信息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报送至车主所在单位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望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校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后勤保卫处

2024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