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兹定于
一、时间
二、地点
主楼礼堂
三、参加人员
1.校领导
2.全体教职工党员
3.离退休党员
4.学生党员代表
5.中层以上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机关部处负责人为本次会议责任
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签到工作。
2.与会人员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由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
准。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电话:5687117。
3.各单位应按照指定的区域就座,与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入场。各单位座
位分布图见“FTP-文件与公告-组织部”。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