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09〕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属以下范围的,本次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我校现任或拟聘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报名,成立专业评议组,负责组织对申报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思想品德鉴定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1、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山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4、5)对申报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对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
3、组织申请认定人员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填写时请先阅读表格中填表说明,其中:
(1)个人填写部分:
“姓名”按身份证姓名填写。
“户籍所在地”填写至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如威海高区卧龙派出所;
“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处粘贴符合要求照片;
“申请认教学科”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附件10)中相应二级学科填写;
“本人简历”自初中起填写,“职务”填学生、教师等;
“普通话水平”由本人根据普通话测试成绩如实填写,如二级乙等;
(2)单位填写部分:
“思想品德鉴定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的“面试”、“试讲”两栏,填写“合格”,并由专业评议组组长签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若有不合格者,由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处理。
4、单位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单》(附件1)。
5、成立专业评议组,做好评议方案。各教学单位(院、部)要成立专业评议组,对本单位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员由行政负责人、教研组长、相关专业教授等3-5人组成,行政负责人任组长。评议组组成情况填写《专业评议组成员组成情况表》(附件8)。各评议组要拟定本单位人员的测试方案,
6、各单位评议组按测试方案组织对本单位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6)进行,最终测试结果填写一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7),组长签字后报人事处。各单位测试后要将应试者教案及各评议组成员打分情况建档妥善保存、备查。
(二)学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全校申请认定工作进行审查。人事处按省教育厅要求准备有关数据、表格的报审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注意事项:表格除另有注明外,均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可用存储盘报送或发至FTP-test-人事处文件夹。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秘书请于指定日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主楼223室)。
1、本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名单》打印件一份(附件1,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2、本单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表》一份(附件9,A4纸打印,单位盖章)及电子版。
3、本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一份(附件8,A4纸打印,单位盖章)及电子版;
4、申请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A3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
5、申请人《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3,单位盖章);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报送时6、7、8、9项复印件依次装订在一起。
10、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1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份(附件7,最终测试结果,组长签字);
1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各单位秘书处领取)。
附件: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ftp-人事处下载)
6、《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
7、《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备注:以上附件可到FTP-test-人事处文件夹下载。
联 系 人:张国娟 联系电话:5687008
人 事 处
二○○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