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9号)的有关规定,从2010年起我省将全面启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人实行网上报名。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尚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属以下范围的,本次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我校现任或拟聘专任教师;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人员;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
二、认定程序
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人员报名,成立专业评议组,负责组织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思想品德鉴定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
1、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山东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4、5)对申报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对申请人员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填写《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
3、成立专业评议组,做好评议方案。各教学单位(院、部)要成立专业评议组,对本单位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员由行政负责人、教研组长、相关专业教授等3-5人组成,行政负责人任组长。评议组组成情况填写《专业评议组成员组成情况表》(附件8)。各评议组要拟定本单位人员的测试方案,
4、各单位评议组按测试方案组织对本单位申请认定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6)进行,最终测试结果填写一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7),组长签字后报人事处。各单位测试后要将应试者教案及各评议组成员打分情况建档妥善保存、备查。
三、申报材料
(一)注意事项:表格除另有注明外,均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至FTP-test-人事处文件夹。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时间安排:
各单位秘书请于指定日期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主楼223室)。
1、本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名单》打印件一份(附件11,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
2、本单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表》一份(附件9,A4纸打印,单位盖章)及电子版。
3、本单位《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评议组成员名单》一份(附件8,A4纸打印,单位盖章)及电子版;
2010年6月1-10日报送
4、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报送打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A3纸双面打印)原件一式两份;
5、申请人《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附件3,单位盖章);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1份;
10、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1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份(附件7,最终测试结果,组长签字);
1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备注:以上附件可到FTP-test-人事处文件夹下载。
联 系 人:张国娟 联系电话:5687008
人 事 处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