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下发的《关于开展第八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海洋学院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根据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和院系评选,学院最终确定070710203张晓磊、070750118张玉英为海洋学院第八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上报校团委参加校评委会进行的第八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0年4月30日至5月4日上午9点,如有疑问请到海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H229)反映,或拨打电话:06315687522。
附录一:
《海洋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评选细则》
一、评选范围
我院三、四年级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理想远大,视野开阔,社会责任感强。
2、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成果突出。
3、关心集体,关爱他人,团结协作,同学信任,每学期互评分在班级前30%。
4、身心健康,朝气蓬勃,意志坚强。
三、评选时间及人数
每年评选一次,时间为三到五月份。 候选人为2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申报、审核、学院评选三个阶段。
1、申报
申报采取自愿报名和班级推荐相结合。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资格的候选人不予受理。
3、学院评选
学院评选委员会按评选细则规定程序公开评选,采取演讲答辩的形式进行,每人3分钟。最终由评委打分依次排序,前两名为我院十佳候选人。
五、附则
1、本评选办法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院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评选办法评选条件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3、海洋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委员会主要成员为:学院领导班全部成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部成员、班主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