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转发山东省科技厅2014年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化)项目招标公告,详细信息如下:
2014年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化)项目招标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加快重点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依据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对2014年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化)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及地址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山东省财政厅:济南市济大路3号
二、招标重点方向
围绕省委、省政府全省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重点支持行业关键技术、核心装备和产业链条关键节点的自主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重点方向见附件)
三、投标要求
(一)项目方向必须符合2014年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方向。
(二)所转化成果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省级科技计划支持下取得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成果;
2.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取得的原创性高水平成果;
3.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或引进的人才团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
4.通过技术市场交易获得完全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
(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要求,具备实施条件。
(四)投标单位必须为山东省内注册或成立、续存时间2年以上(2012年 9月26日前注册或成立)。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申请的省拨经费,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无行政处罚或违法记录。
(五)投标单位不包括青岛市属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
(六)每个企业法人单位、独立核算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院系,作为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产业的一个项目进行投标。今年已取得专项立项支持的企业不得投标成果转化项目。
(七)投标单位必须拥有科技成果所有权、合法受让或被许可使用,无知识产权纠纷。
(八)鼓励按照协同创新模式,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投标,参标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投标各方按照标书要求,依法约定合作的组织形式、任务分工、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风险分担等。
(九)项目必须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中领军人才、杰出人才参与或主持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鼓励省级以上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标。
(十)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并予以优先支持。
(十一)投标单位应按照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申请资金不超过300万元,自筹资金一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0%,省拨经费低于投标数额时,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十二)项目查新由省科技厅委托相关单位统一进行。
(十三)不受理涉密类成果转化项目投标。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要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投标文件,并对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材料提交后,相关指标锁定为项目合同指标,作为检查验收的依据。
(二)各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要做好投标服务工作,积极推荐创新性好、转化前景广阔的成果参与项目投标。
(三)各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投标要求,帮助投标单位审核材料,汇总各投标单位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填写项目汇总表和项目信息采集表,在投标时报省科技厅专项办。
(四)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投标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参加评标,投标材料不退回。对投标单位弄虚作假的,取消其3年内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9月28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1101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以企业为投标主体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公函,以高校或科研单位为投标主体的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公函。
(四)获取标书时每家投标单位收取500元押金,对于实际参加投标的单位予以返还,未投标单位押金不予退还。
(五)为方便获取标书,请各投标单位携带移动储存介质。
六、投标与开标
(一)投标时间
2014年10月16日上午8:00至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标书递交地点
济南军区燕子山庄礼堂(济南市经十路14668号 燕山立交西首路南)。
(三)开标时间
2014年10月16日上午10:30。
(四)开标地点
济南军区燕子山庄礼堂(济南市经十路14668号 燕山立交西首路南)。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培林
联系电话:0531-66777216
附件:2014年省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方向
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财政厅
2014年9月26日
科技处将为申报课题组携带学校重要证件,共同前往领取标书。请申报课题组中领取标书人员与科技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王安,联系电话:5651755。
科技发展处
2014.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