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的通知

各院(系):

为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根据校本部要求,校区印制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各单位教学、科研用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明细见附件),均应使用记录本记录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20327日下班前至主楼H321领取并发给设备领用人,自202041日起开始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抽查运行记录填写情况,请妥善保存,据实填报。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5687937

 

附件:10万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明细.xlsx

 

资产管理处

2020323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