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规范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根据校本部要求,校区印制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本》,各单位教学、科研用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仪器设备(明细见附件),均应使用记录本记录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2020年3月27日下班前至主楼H321领取并发给设备领用人,自2020年4月1日起开始对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资产管理处将不定期抽查运行记录填写情况,请妥善保存,据实填报。
联系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5687937
资产管理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