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于疫情期间未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免收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学生住宿时间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春季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对于已经缴纳的住宿费予以退费。现就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对于春季学期未在学校住宿,已经全额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同学,学校按照全年收费标准的一半退住宿费。

2、疫情期间返校本科生在校住宿时间均不足一个月,免收住宿费

3、研究生按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不足一个月的部分超过15天按照一个月收费,不足15天不收费。

4住宿费退费将在77日前统一存入学生在学校收费管理系统绑定的工行卡中。

 

 

                                                   财务处

2020年72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