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的通知

 

各部、处、办:

2021年春季学期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申请购置计划按照《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管理暂行规定》(校资产发〔2013133号文件)(附件1)执行,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填报,于202015日下班前报资产管理处。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5687937 

联系人:毕老师

附件1: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管理暂行规定.doc

附件2行政办公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申请书.docx

 

 

 

  资产管理处

20201230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