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本部:关于开展港澳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现转发校本部关于开展港澳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的通知,具体信息请参照校本部通知:

http://today.hit.edu.cn/article/2023/03/01/100989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在313日之前提交申请表和答辩PPT,由校区国际合作处统一申报。

联系人:韩玉,5687815hitwhio@163.com

  

    附件:港澳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表.docx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02332

 

后附通知部分内容,请参考:

 

关于开展港澳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以及庆祝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助力双一流建设,现开展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港澳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集中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港澳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项目旨在引导学校相关学科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向,面向科技前沿及经济发展重大需求,以深化全球科技创新合作、加强引才培育、助力师资队伍建设、举办面向港澳地区学术交流活动、推动高水平合作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的特色和成效为重点,促进我校与港澳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科研合作平台,联合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推进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技合作,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科学团队,为后续申报各类国家级、省部级联合实验室做培育。

 

二、申报对象

校内教师,且具备与港澳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教授团队(或院士/会士团队)、实验室开展实质性、机制性合作与交流的基础。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港澳地区合作高校或机构在世界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具备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基础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领先或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打造团队和人才队伍,推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促进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项目应有明确的未来1-3年发展规划。

 

四、资助范围

项目资助范围主要包括实验室(研究中心)港澳师生来访费用(旅费、生活费)、港澳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双边研讨会港澳专家报告费等,鼓励创新项目执行方式,也可通过线上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形式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

 

五、资助期限、额度及项目考核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建设初期每个项目资助5/年,每年度未执行完的经费额度将收回,若项目效果优秀,可以申请扩大资助额度。项目年度考核特别优秀者,次年将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

项目主要考核指标为3项:

1)合作机制建立:与港澳地区高水平大学院系签订共建港澳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协议,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提供指导并备案;

2)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全职或兼职港澳教师数量,引进或培养高层次青年科研人员数量,联合培养研究生数量;

3)学术交流合作:与港澳高校联合举办学术报告、双边研讨会数量,人员往来互派互访数量。

 

六、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2)校内评审

3)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4)获批项目执行

 

请各单位外事秘书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以学院(部)或校区为单位于315日(星期三)前将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答辩PPT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送至行政楼215办公室。未尽事宜,可与我单位联系。

 

联系人: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李雪梅

联系方式:86416602lxm11@hit.edu.cn

  址:一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

 

国际合作部(港澳台办公室)

202331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