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人员:
根据校区工作的总体安排,拟开展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五唯”倾向。各单位要在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科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45岁以下(含45岁)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3、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的校内申报人申报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自2023年校区实施认证制度后聘入的教师,申报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具体可参照教务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4、坚持适当侧重原则,鼓励晋升转岗。分列专任教师、专职科研指标,专职科研单独排序。将海外经历、基础研究等因素的纳入重要考量范畴,增加教学为主型教师评审指标。
二、评聘类别及文件依据
1、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关于执行学校<青年拔尖人才选聘实施办法>及<“青年拔尖人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哈工大威人发〔2024〕18号)
2、常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工程实验岗位(教学科研辅助类)的全部级别,政工岗位的副教授、讲师,工程实验岗位(非教学科研辅助类)的工程师、图书资料岗位的馆员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1)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科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4〕2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印发<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基础研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工程实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1〕46号)
(3)辅导员:《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试行)》(2015年8月)及参考目录
(4)非教学科研辅助类工程实验、图书资料、新闻出版:任职年限要求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工程实验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办法》(哈工大威人发〔2021〕46号)相应级别职务标准执行,其他标准按校本部相应标准执行。
3、教学科研特聘岗位:《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教学科研岗位特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威人发〔2022〕85号)
三、申报要求
1、所有岗位晋升申报均使用“教学科研岗位职务评审申报系统”网上填报及上传佐证材料(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审核说明详见附件6),网址:http://zcps.hitwh.edu.cn,账号: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2、各申报人员必须坚守基本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按照申报系统的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地填报个人材料,诚信为本,文责自负。同时,非教学科研岗位申报人向学院(部、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涉密材料、学位证、毕业证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保管,待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返回申报人,佐证材料电子版需要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上传)。若出现错报、漏报等问题,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若出现不满足申报要求、不讲诚信、学术造假等问题,将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资格,并报校区学术道德委员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计入学院负面清单。
3、长聘(本次不申报,预计12月单独通知)、拔尖、常规、特聘可兼报,专任教师、专职科研可兼报。每人最多可申报不超过2项。专职科研A、B、C岗位可兼报,兼报ABC岗不计算为兼报项数。晋升同一级职务连续申报三年且未获通过者,停报一年。
4、课堂教学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末或2025年夏季学期末,其他业绩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校区聘任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5、畅通专任教师、专职科研跨系列申报通道,在满足相关要求和考核合格的前提下:
(1)专任教师岗位开通科研为主型:主要面向课堂教学工作量较小、科研工作量较大的学科、专业设置。
(2)跨系列跨类型晋升: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在满足申报目标岗位要求的前提下,可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专任教师岗位职务,跨岗位(专任教师与专职科研岗位之间)或跨教师类别(并重型、教学型、科研型)申报人员当年须满足申报岗位类别考核要求。
鼓励申报基本型专职科研岗,原则上 50 岁以下副高满足基本条件可申请基本型专职科研岗研究员。
6、申报人员近3年须满足申报岗位类别的申报要求,即需要满足申报岗位年均课堂教学学时、教师个人基本工作量等相关要求,其中教师基本工作量要求从2023年起执行。评审通过后直接聘任至相应岗位。
7、申报人科研项目到账经费,其中转出给其他人的金额需核减。
8、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相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四、学院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则
1、各学院教授会按照校区总体思路及经校区学术委员会2021年审定的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细则进行审核推荐。
2、政工系列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初审推荐,职能部处和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由本单位负责报名,具体要求与学院一致。双肩挑人员在学科所属学院报名。
3、无教授会的单位需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项工作组,履行教授会相应职责。教授会成员或专项工作组成员需要具体相应资格。
(二)材料审核
1、部处不再参与材料审核(但仍可答疑、咨询),学院教授会对本学院申报材料的负全责。校区公示阶段的疑义由学院负责核实,校区将根据学院核实结果确认是否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或给予其他处分。
2、各学院教授会确保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认真审查申报人资格,符合申报条件者方可进行单位公示。各学院教授会务必认真审核材料,以免影响学院推荐。
(三)排序
拔尖岗职务晋升、常规(含破格)评职、特聘岗位聘任按申报职务分别排序,其中常规(含破格)评职排序要求:
(1)正高级:专职科研单独排序,其他教学科研、工程实验(教辅类)不区分岗位类别一并排序;
(2)副高级:专职科研单独排序、教学为主型专任教师单独排序,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专任教师一并排序,工程实验单独排序;
(3)中级:专任教师不分类别排序,小系列按岗排序。
(4)思政:同一层级的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申报统一排序,不区分类型。
申报专职科研职称人员需同时提交知晓并同意等次划分承诺书。
(四)公示
公示须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合格申报人名单,包括《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公示,公示期间,全校教职工可到指定机房查看公示材料,各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在系统一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撤回)。对公示期间有疑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无异议后,各单位进行排序,并在申报系统录入后提交到校区,完成报名。
(五)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凡经基层单位提交到校区后不得更改或撤回,视同参加评审一次。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以行政秘书导出、提交打印的版本为准。校区将直接使用各学院行政秘书提交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材料提交校区后不接受修改或撤回。
学院负责审核答辩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答辩材料必须与申报材料一致,若因取得新业绩等原因不能一致,学院必须出具说明材,与答辩材料一同提交。
五、其他要求
1、校区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名单及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疑义的申报材料所在学院进行核实 ,校区将按核实结果处理。
2、公示的申报人员材料仅限本校教职工在主楼711机房(11.11-11.18 工作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通过本人账号登录查阅,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渠道拍照或外传,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
3、《受聘后代表性业绩》填写5项,聘期内至少完成3项代表性业绩,代表性业绩应为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计划、高水平项目、成果奖励、科研经费等方向的杰出、突出业绩。写入新聘期岗位约定书中,由学院进行考核并报校区报备。
4、凡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相关的评委和申报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请按照本通知的时间安排妥善安排自己的工作日程,以便能够参加各项工作,同时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5、各单位行政秘书按照《202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时间安排》,将本单位推荐材料统一提交到人力资源处师资办公室(H223)。
纸制材料包括:
(1)青年拔尖: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人情况汇总表
(2)常规晋升: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材料(原件2份)
(3)特聘岗位:特聘岗位申报表(原件2份)
(4)申报专职科研职称知晓并同意等次划分承诺书(2份)
学院提供: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报名表(拔尖、常规、特聘分别提交);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申报人代表性业绩汇总表(常规、特聘按岗位类别);
(3)教授会纪要(包括申报材料审核、推荐、投票、排序、时间、地点、成员参会情况等相关内容);
(4)党政联席会纪要(包括申报人先行把关情况、推荐意见,时间、地点、成员参会情况等相关内容);
(5)公示报告(公示材料和公示排序各一份。包括公示事项、公示内容、公示期、公示地点、是否有疑义、复审结果、院长签字)。
(6)履责承诺书(教授会主任、教授会成员)
6、评审收费按照《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每人30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每人200元,校区公示期内,申报人员自行缴费并下载保存交费收据,缴费路径:哈工大威海校微-财务服务-缴费大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7、评审形式:
青年拔尖需准备视频且本人到现场答辩,其他类别准备答辩视频即可,无需本人到现场答辩。
(1)申报青年拔尖者个人陈述5分钟+回答评委提问3分钟;
(2)申报常规和特聘正高级职务者个人陈述4分钟:
(3)申报常规和特聘副高级职务者准备个人陈述3分钟;
(4)申报中级职务者无需准备。
视频内容主要包括任现职以来代表性业绩和受聘后拟完成的代表性业绩。
各单位教授会需认真审核答辩材料,确保准确性。答辩材料必须与申报材料一致,如确实不能一致(材料提交后取得了新业绩补充等情况),学院需出具说明报告。审核通过后由行政秘书统一(所有答辩视频,包含拔尖)于11月24日上午10:00前发指定邮箱(命名格式:XX学院2025职称申报答辩视频,视频命名格式为申报岗位+姓名+学院),汇报视频调试时间详见答辩通知。
五、相关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党委组织部:7117
党委教师工作部:7005
学生工作处:8103(学工)、7015(团委)
教务处:2993(教学)、2036(督导)、7536(教研)
研究生处:7145(教学)、7900(督导)、7411(教研)8625(导师5670625)
科技发展处:7915(军品)、7011(基金)、7300(纵向、重大工程、人文社科)、7217(奖励、专利、高水平论文、横向民品)
人力资源处:7008、7060、7501
图书馆:7504、7498(论文)
2、系统操作及技术咨询
技术咨询:15634411113
人力资源处:7880(信息化)
3、接访邮箱:hr@hitwh.edu.cn(人力资源处唯一接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