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级至2024级学生参保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威海市有关政策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2022级至2024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着自愿、自费原则,自行缴费。
二、参保缴费时间及方式
1.缴费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7日。
为留足处理异常信息时间,保证自愿参保学生按时、顺利参保,请自愿参保学生尽量于此时间段内按照威海市医保局提供的缴费流程完成缴费(缴费方式详见特别说明)。
2.其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超过院系总人数的10%)由校区资助统一购买,以各学院上报名单为准,个人不必再缴费。
三、保费金额及缴费事宜
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依据国家政策规定,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威海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2026年大学生保费每人为300元,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特别说明:
(一)医保缴费标准执行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大学期间未连续参保将产生不少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请务必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
(二)因税务回传缴费数据有时间差,意愿参保学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医疗保险费,落实参保事宜。
(三)门诊待遇说明。校区参保学生在我市普通门诊就医时,发生的以下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①在定点医疗机构高区利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因急诊或治疗精神类、慢性传染类疾病在高区利民医院以外的威海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③因高区利民医院无法诊治同意转诊至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除上述情形外,在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其中,在高区利民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对上述符合规定在高区利民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再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始病历等相关材料回高区利民医院按规定报销。
住院等其他待遇,可详细咨询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电话:0631-5190857。
(四)自愿参保学生缴费方式:
微信、支付宝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爱山东”APP搜索“社保费缴纳”或扫描下侧二维码,需注意事项:

①首次使用实名绑定。首次使用时,需录入当前微信号认证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完成实名绑定。
②选择“居民医疗”模块,进入“选择缴费人员”界面,若可选择的参保人中没有拟缴费参保人,在界面中点击“增加人员”添加参保人信息。选择需要缴费的人员,点击“下一步”。
③若属于2025年是21周岁及以下续保大学生(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确认参保信息正确后,费款所属是否为2026年度,完成缴费即可。
④若属于新参保老生或2025年是22周岁及以上的大学生(200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系统会提示“是否按学制趸缴”。
⑤若仅缴纳2026年度,请点击“否,按年缴费”。注意确认参保信息是否正确!费款所属是否为2026年度!本人或家长可选择“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缴费;省内职工参保的家长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XX(地市名)医保”小程序里的“个账共济”先绑定孩子,再选择“家庭共济缴费”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缴费。
⑥若选择一次性趸缴至毕业年份,请点击“是,按学制趸缴”(系统默认),注意确认参保信息是否正确!缴费年限默认至毕业年份,也可自由选择2026年度及之后连续若干年度,但不要跨年度勾选!点击“缴费”,系统将逐年推送缴费信息,注意确认费款所属期是否正确,每年度缴费一次,依次点击“确认缴费”,完成趸缴。趸缴期内若调整大学生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个人也不再补缴。附操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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