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政府采购预算是“二上”预算的组成部分,根据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系统实际使用情况,为使“二上”预算更加充分准确,减少调整调剂,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请各单位根据经费预算归口管理原则及拟定的预算项目,编报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具体的要求如下 :

一、编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编报范围

1.单项或者批量预算资金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1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下称政府采购限额)需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2.预算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需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机关部处行政办公家具、设备预算不需要填报)。

三、编报时间要求及编报形式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上条编报范围的财务支出,须按照相应条目填报附表,纸质版申请材料需经部门盖章后,将纸质版提供至资产管理处,并于2026年1月9日前11:30前,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39310927@163.com。

预算项目属于非财政科研、非财政教育、事业公用经费,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其他预算项目:国债项目、基建项目、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后勤大修等国拨资金项目请务必及时联系校本部项目经费主管部门进行填报。

四、编报注意事项

1. 需精准编报政府采购内容。编报为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将不能用于非政府采购项目支出。(政府采购资金调剂须经工信部审批,报财政部备案,调剂时间较长。)

2. 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原则上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注明原因。

3. 已按一招三年方式招标的服务类项目,如物业管理、电梯维保、保安服务等也需填报预算,并在备注栏里注明:已招标,续签。待预算金额批复后,续签合同、用印备案。

4. 采购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预算后即可在校区采购平台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申请。

五、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采购预算未申报,可补报政府采购预算(归集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1日、11月1日,具体方式另行通知),未能补报政府采购预算,本年度将无法完成政府采购和支付。

各单位应统筹安排政府采购进度,充分考虑采购周期及不确定性因素(包括:采购公告前须进行30天的政府采购意向公示、采购需求论证时间、采购申请审批时间、编制标书时间、采购项目流标重新采购时间、采购项目被质疑投诉处理时间等)。

联系人:毕卫华0631-5687041

附件:附件: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模板).xlsx


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7日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