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职组织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夯实校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建强抓实基层党务工作队伍,持续提升二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规范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党务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哈尔滨工业大学专职组织员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校区党委研究,决定选聘紫丁香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一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党性修养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于律己。

3.业务能力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热心为党员、师生服务。

4.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3年及以上党龄,具有较强的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本校事业编制职工,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程序

1. 个人申报拟参加专职组织员选聘的个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专职组织员报名表》。各学院(部)党组织对照选聘条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党组织公章后,于77日(星期17:00前报送至校区党委组织部,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对照选聘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政治素养、任职资质、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资格审查,梳理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3. 综合考核。校区成立专项考核工作组,通过业务考核笔试、面试测评、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候选人的党务业务能力、履职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全方位考核,结合校区党务工作队伍整体建设规划和各单位工作需求,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4. 研究聘任。校区党委根据考核结果研究审定最终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聘任,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及聘任期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薇

联系电话:0631-5687117

办公邮箱:zzb@hitwh.edu.cn

办公地址:校区主楼315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专职组织员报名表.docx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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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