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部(处)、办、直属单位:
根据校区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请各单位参照模板,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于2026年10月16日前完成本单位《自行采购内控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实施细则须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纸质版《自行采购内控实施细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资产管理处备案。自2026 年10月19日起,各单位自行采购项目须严格遵照《自行采购内控实施细则》执行。
如各单位在招标采购政策理解、实操落地等方面存在疑问,可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资产管理处将统筹安排专家到各单位开展政策宣讲与答疑。
政策宣讲与答疑联系人:贾老师,5680969
日常业务咨询联系人:毕老师,568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