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网络辟谣工作社会覆盖面,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网络辟谣,提高广大网民辨谣防谣能力,举办2026年度山东省互联网辟谣优秀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扫除网络谣言清朗网络空间
二、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26年8月至10月12日24时,为作品征集报送阶段。
第二阶段:2026年10月至11月,为评审阶段。
第三阶段:2026年12月,召开优秀作品发布会,公布获奖名单,宣传展示获奖作品。
三、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省内各单位、团体、组织、个人作品均可自愿参与。
四、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
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为2025年10月以后,紧扣“扫除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空间”活动主题,坚持正确导向,体现时代精神,内容积极健康、科学严谨、来源规范、依法合规,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吸引力、影响力。内容以网络举报辟谣为重点,包括辟除、澄清涉鲁谣言,辟谣科普,识谣、辨谣、防谣公益宣传,以及网络侵权特别是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辟谣宣传,涉青少年网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作品。
2.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类型共分文字类、图片类、动漫音视频类、优秀专题专栏和优秀辟谣平台(账号)五个类别。鼓励呈现形态、表现形式创新,突出本地文化特色。
(1)文字类
在相关行业或领域中内容权威、事实准确、专业性强的网络辟谣文稿,如即时辟谣文章、权威通报、科学解读长文、深度调查报道、事实快评等,字数在2500字以内,格式为Word。
(2)图片类
包括条漫、漫画、海报、长图、H5等形式。格式为JPG,单个作品大小在5MB以下,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H5格式需提交网址链接。
(3)动漫音视频类
包括歌曲、动画、MV、情景剧、微电影、微纪录片、公益广告等。可采用MP3、WAV、MP4、MOV、MPEG等可兼容的主流音视频格式,横竖屏皆可。视频声音和画面需同步、清晰,对白、旁白和解说等需加配中文字幕,音频作品确保声音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以及音量忽大忽小等现象。单个作品时长原则上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同时需提供与视频相应的完整作品脚本(含场景描述、角色台词、分镜设计等),或以文字形式呈现的核心剧情说明(字数500字以内)。
(4)优秀专题专栏
仅面向机构、团体征集,主要包括有关单位面向社会公众打造的重大网络举报辟谣宣传主题活动,开设的网络辟谣专栏专题有关网络举报辟谣的特色产品或功能、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的网络辟谣专项活动等。作品需报送网址链接或活动方案、媒体报道等,并附文字说明材料,介绍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取得成效等,文字500字以内,格式为Word。
(5)优秀辟谣平台(账号)
仅面向机构、团体征集,包括有关单位建立的专门开展网络辟谣与科普工作的网站、APP、新媒体账号等。具有固定名称、标识,通过持续、稳定的网络辟谣内容输出,成长为长效辟谣阵地。需附文字说明材料,介绍平台(账号)基本情况、原创情况、年发稿量等相关数据以及社会反响等,文字500字以内,格式为Word。
3.每件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简介,鼓励在投稿前将作品在互联网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发布。已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作品,投稿时除提供原作品外还需提供可浏览链接地址。
4.使用AI技术创作的相关作品需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有关规定添加“本内容经AI技术辅助生成”标识。
五、作品权益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涉及版权问题,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照片、图片、视频或音乐等内容,必须注明来源,且取得权利人或作品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作品内容所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版权)许可事宜由投稿者负责,如发生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作品报送后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权,有权对作品进行编辑发布并将该作品无偿应用于公益宣传,通过全省各官方权威辟谣平台、账号发布传播。
六、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和报名表等材料通过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首页专题页面或作品报送系统报送,登录网址:hlwpyzpzj.e23.cn/2701px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24时。
七、评审方式
本次活动设置作品初评和专家评审两个评审环节,综合评选出社会影响大、网络关注度高,网民易于接受、乐于传播的优秀作品。初评从创作主题、内容、原创性、传播效果等方面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定。专家评审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采取打分制评定。综合初评和专家评审结果,产生获奖作品。文字类、图片类、动漫音视频类作品分别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并颁发证书;优秀专题专栏、优秀辟谣平台(账号)共10个,颁发证书。各类作品最终获奖数量,将根据投稿作品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说明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主办方有权对活动规则进行解释,并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稿者应完整阅读本征集公告内容,一经投稿便视为同意受本征集公告内容约束。
联系电话:0531-51773228、51773205
(信息来源:山东省委网信办、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党委宣传部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