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2027学年“寰宇领航·全球精英培育计划” 的通知

为深入推动教育对外开放,着力培育拔尖创新人才,建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全面提升师生国际化能力与学术竞争力,学校实施“寰宇领航・全球精英培育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威海校区和校本部同步开展2026-2027学年计划申报工作,详情如下:

一、项目信息

选派专业:理工农医相关学科,学科目录见附件1。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国家重点急需人才培养学科领域亦可申报。

派出时间:2026年9月1日(含)后至2027年8月31日(含)前。

留学单位:原则上应为国际公认的世界排名前300的高校或科研机构,或留学相关专业学科排在世界排名前300位。

留学国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丹麦、瑞典、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挪威、葡萄牙、意大利、土耳其、德国、西班牙、波兰、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芬兰、奥地利、瑞士、以色列。

二、资助内容

学校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费,每人次1.8万人民币(包干制);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详情可咨询国际合作处)。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业,无违法违纪记录;系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定向就业生除外)或在岗在编教师。其中: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或学校重点工作。

(3)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我校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24个月。应为我校全日制海洋科学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我校在读三年级及以下、本博连读四年级、硕博连读四年级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年龄不超过35周岁。需注意,博士三年级研究生(本博连读四年级研究生,硕博连读四年级(硕士入学起计算))申请的留学期限不能超过18个月。另注意,其他学科博士研究生需在校本部对应学科申报(校本部通知链接http://today.hit.edu.cn/article/2026/10/12/133092)。

(6)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12-24个月,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生、直博生除外),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等。年龄不超过30周岁。

(7)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12个月,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年龄不超过30周岁。

(8)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3-12个月,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本专业高水平科研竞赛奖项等。申请时年满18周岁。

2.外语水平满足留学单位学习、科研工作要求。

3.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正在享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或其他境内外单位全额资助,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不在本专项资助范围内。

四、申请、审核评估、选派流程及时间安排

1. 个人申请:每月20日17:00前,申报人员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部),所需材料如下:

(1) 教师及博士后申请人:见附件2

(2) 研究生申请人:见附件3

(3) 本科生申请人:见附件4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能力、研修计划等进行综合考察,并于每月24日17:00前按选派类别分别将相关申请材料、推荐人员名单EXCEL可编辑文本及签字盖章版提交至对口管理部门(本科生→国际合作处、研究生→研究生处、教师及博士后→人力资源处)。

3.学校评审:对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确定初审名单,于每月26日前提交至校本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和人事处。次月月初,校本部国际合作部组织专项工作组进行终审,并确定派出人员名单。

4.行前培训:留学人员在各部门指导下及时办理派出手续,参加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

5.在外管理:留学人员需与对口管理部门、派出学院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部门联系人保持日常联系。

6.回国考核:留学人员回国后,需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并提交留学总结报告。所在学院须审核报告、整理成果案例,并报送至对口管理部门(国际合作处、研究生处、人力资源处)审核汇总。

五、联系方式

1.国际合作处:徐小我老师(本科插班生、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电话:0631-5678752、邮箱:xuxiaowo@hit.edu.cn。

2.研究生处:王一帆老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届博士申请博士后)、电话:0631-5687411、邮箱:yfwang@hit.edu.cn

3.人力资源处:吴潇老师(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电话:0631-5687060、邮箱:wuxiao@hit.edu.cn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师生,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学科目录

附件2:教师及博士后申请材料

附件3:研究生申请材料

附件4:本科生申请材料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国际合作处

研究生处

人力资源处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学科目录.xlsx

附件2:教师及博士后申请材料.rar

附件3:研究生申请材料.rar

附件4:本科生申请材料.rar


文章来源:哈工大(威海)今日工大